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、个人《网站》备案的通知 [ 2008-11-27 ] 为了贯彻落实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凡在巴州范围的单位,个人注册的管理的网站必须网站开通后的30天之内到州公安局网安科进行备案手续。没有备案的单位、个人网站,后果自负。 联系地址:库尔勒市建国路州公安局12楼网安科 联系电话:0996-2070110,0996-2063078-----------------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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